各有關單位:
為做好昌平區工業企業創品牌工作,加快提升昌平區工業整體形象,促進企業發展,我委預推薦企業申報“北京市著名商標”,申報的基本條件如下:
1、商標是有效注冊商標,且商標權屬無爭議;
2、商標所有人為本市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;
3、該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連續使用已滿三年,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穩定,符合國家有關標準;
4、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最近期間內連續三年的銷售額、納稅額、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在同行業中領先,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并不能出現虧損情況;
5、該商標為消費者所公認,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;
6、商標所有人具有較強的商標保護意識和嚴格的商標使用、管理和保護措施,無商標違法行為。
聯系人:湯波 聯系電話:69746089
郵箱:bzk307@126.com
附件:商標預申請情況表
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|